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19 15:23:12 阅读量:
5月17日,榆阳区法院召开家事审判方式和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建强就落实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此次会议标志着榆阳区法院作为全市首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将全面展开工作。
今年4月12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了推动全省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纵深发展,为全面推广改革成果奠定基础,决定在全省增设23个省级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榆阳区法院被确定为榆林市首批改革试点法院。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院的安排部署,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该院党组将家事审判改革作为本轮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业家事审判团队,并研究制定了《榆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实施方案》,从今年6月1日起,该院所受理的家事案件将统一由家事审判专业团队和专业法官集中审理。家事案件主要包括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抚养及赡养纠纷、亲子纠纷、收养关系纠纷、同居关系纠纷、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等确定身份关系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庭纠纷案件。
在审理过程中,家事审判将注重以消除对立、修复关系、实现家庭和睦为导向,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柔性司法手段,化解矛盾纠纷。针对离婚案件的特点,将特邀人民调解员参与家事案件的处理,对一审离婚案件除不宜适用诉前调解的案件外均首先交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对于涉及到家庭暴力等矛盾激化的家事案件,将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妇联、民政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利用社会合力有效化解家事矛盾纠纷。
为了彰显家事审判司法柔性,体现家事纠纷化解人性关怀和司法服务,该院还将积极打造家事审判专区,设置“圆桌式”家事审判法庭及温馨的家事调解室、亲情教育室,并辅以“家和万事兴”屏风、字画等,凸显家庭文化元素,促进家事纠纷平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