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19 04:35:50 阅读量:
5月18日下午,陕西户县邮政储蓄银行行长带领银行工作人员向户县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在户县法院今年“我为党旗添光彩”活动中,执行局本着践行司法为民的初衷,改变执行思路,倾力执行,为邮储银行追回2.9万元案件款,为此,银行特送锦旗致谢。
2012年,赵某、梅某先后分别在邮储银行贷款,贷款到期后,二人及担保人均未能按时还款。赵某、梅某屡次拒接银行电话躲避还款,担保人亦万般推诿,称不知二人下落,银行多次催款无果,遂将赵某、梅谋及担保人诉至户县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二人向邮储银行贷款属实。贷款人及担保人逾期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户县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赵某、梅某按期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共计2.9万元,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二人及担保人仍未还款。
2016年12月,银行将上述两案向户县法院申请执行。户县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立即着手多方查控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状况,但均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及其相关财产线索。为顺利执结案件,执行法官多次走访被执行人村组,约谈被执行人亲友,希望能通过其亲友向被执行人传话,若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执行局拟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以刑事案件处理,并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其打入“老赖”行列,在法院露天电子屏幕上持续滚动播放直至案件执结。最终在执行法官多方努力下,赵某的担保人、梅某主动向法院履行了案件款,先后将款项打到法院执行局账号,两案现已全部执结到位。
该案执行标的虽小,但执行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充分以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在困难面前,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细致扎实推进工作,用最小的代价稳妥执结案件,节省司法资源,取得社会效果最大化。同时,户县法院执行局长张本卫还就放贷风险预防向银行提出四点建议:一是银行在贷款审核时要注重先期调查,做好风险防控;二是银行内部要建立业务员责任追究制度,树立风险意识;三是要注重抵押担保,做好抵押登记;四是要善用律师催收函,催促还款。
撰稿:户县法院 彭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