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法院行政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和平分手”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17 19:02:14 阅读量:

 2017517日,韩城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

原告张某被告王某于2002年登记结婚,原被告均系再婚,再婚后生育一子。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由于感情破裂,双方已分居数月,原告张某于20175月起诉离婚。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掌握双方当事人心理状态,积极引导原被告换位思考,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从情、理、法角度入手,认真细致做其思想工作。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随被告王某生活,原告张某愿意给付被告王某10000元生活补助费、儿子的学费及日常生活费用。原告还将被告王某的陪嫁物及个人生活用品主动送到被告处。

双方虽然分手,但都如释重负,称法官的调解避免了互相伤害,从而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并对承办法官认真履行职责、努力追求案件最佳效果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评价。

终于,在承办法官不懈的努力下,一起离婚纠纷的被告与原告终达成协议,并当庭签收了调解书。(韩城法院 晋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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