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法院:人情借款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17 17:10:03 阅读量:

 民事审判工作中审判人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有效及时的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是解决双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最有效的方式。

日前韩城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理了一起支付令案件,在支付令生效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的认为案件已经了结,而是针对案件的实际和被申请人的身体情况,耐心细致的作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取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孙某是同事关系,平时关系不错。孙某于201558日、2016417日分两次向王某借款3万元,后王某多次催要借款 ,孙某一直借故推脱分文未还。王某便向我院申请了支付令。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依法向孙某送达了支付令,期满后孙某未提出异议,该支付令生效。

在审理案件期间,承办法官发现二人之间因借款产生了纠纷,矛盾比较尖锐,特别是孙某怀有身孕即将临产,在送达支付令时个人情绪比较激动,考虑到其特殊的身体情况,为了防止孙某发生意外的情况,在支付令送达后承办法官来回奔走了解其家庭困难,并通过手机短信和其谈心,给其讲法,缓解了孙某的对立情绪。在支付令生效后,承包法官并没有简单认为案件已结,仍然找到孙某谈心,且适时作王某的思想工作,王某也体谅孙某当前面临的实际情况,双方达成了延期偿还协议,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韩城法院:吉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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