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16 11:33:24 阅读量:
为切实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透明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司法,自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以来,镇巴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此项工作取得较大进步,获得群众满意和好评,但实际中仍存在一些制约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的障碍和问题,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因缺乏主动性、全面性、及时性而相对滞后。对此,该院有的放矢采取措施,强抓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检察长带头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研究案件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密切关注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亲自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求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高检、省市院的决策部署和本院的工作要求上来,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在做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及法律文书的同时,切实把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好,不得人为拖延或各行其是。
二、强化学习,加强协调
由案管部门牵头,通过组织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并与有关部门不断沟通,全面掌握检察机关应向社会发布的重要案件信息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科级以上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本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社会关注的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其他重要案件信息。从而明确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的范围,有效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严谨性。
三、细化职责,密切配合
案件信息公开是一项整体性、全院性的工作,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该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及《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分工负责,相互配合。
案件办理部门负责本部门重要案件信息内容的拟制、密级确定和前期文字处理,也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案件办理部门在确定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内容后,经分管副检察长或者检察长批准,交由本院政工部门负责发布;案管部门在完成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及法律文书工作的基础上负责组织、指导和提供查询服务;技术部门负责保密检查、管理和技术保障。
现该院已形成检察长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责任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使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得到顺利开展。今年截至5月初,该院已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件,有效解决了之前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滞后的局面。
陕西镇巴县检察院 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