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永寿法院:扎紧制度“篱笆”筑牢廉洁“防火墙”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04 15:30:41 阅读量:

 近年来,永寿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推行“六项制度”,加强廉政建设,扎紧制度“篱笆”,筑牢廉洁司法的“防火墙”,取得显著成效。连续十三年被市中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全院50名干警多年来无一违法违纪。

     一是推行廉政监督制度。制定下发了《永寿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建立起廉政风险预警报告、教育引导、主动回避、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五项”机制,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了廉政监督卡,一案一卡,发放给当事人,全程跟踪监督办案法官;全院50名干警每个人按照规定填报了家庭收入、财产等状况,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确保了法官的收入公开透明。该院始终坚持“严格自律、率先垂范”的廉政准则,建立健全廉政监督网络,层层落实廉政责任,院内建立了以纪检监察室为主,各庭室庭长为廉政监察员的内部监督体系,对外向社会各界聘请了法纪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并通过每季度召开法纪监督员座谈会、廉内助座谈会和廉政监察员情况汇报会,从中了解、掌握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现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有效地预防了各类司法不廉问题的出现。每年年初,院党组与各庭室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与每名干警签订家庭廉洁承诺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追究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实施廉政监察员制度。在各个庭室选任廉政监察员,及时了解本庭室干警的思想动态,并对庭室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纪律作风进行廉洁司法教育,协助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人民群众对所在庭室人员纪律作风问题的举报,对所在庭室人员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做到了内外监督,齐抓共管,使廉政监察工作更加趋于合理化、规范化,促进了司法廉洁,维护了司法公正。

     三是建立案件回访制度。今年对已结并发生法律效率的审判执行案件,每月抽取20个案件,“面对面”回访或者电话回访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对办案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以及廉洁情况等进行调查。已回访了80起案件的152名诉讼参与人,并将回访情况向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及廉政监察员进行了反馈,督促案件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地办好每一起案件。

    四是大力推行阳光审判制度。围绕增强宗旨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要求,实施“阳光工程”,推行“阳光立案”、“阳光审判”、“阳光执行”。设立干警监督卡,标明干警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在办公室门前公示干警电话,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提高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该院还将岗位职责及廉政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的监督,对预防司法腐败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五是推行“窗口”问卷调查制度。积极开展服务窗口示范岗创建活动,法院和法庭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前来法院的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发放问卷调查表,征集他们对法院窗口服务质量和司法作风的意见、建议,统计整理后定期在内网进行公布。今年,共收回100余份调查问卷,案件当事人、案件代理人对该院的窗口服务及司法作风满意率达99%

    六是干警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制度。在全院牢固树立“严惩小恶,以戒大恶”的管理理念,以转作风、办实事、促和谐、暖民心为开展活动的落脚点,坚持转变工作作风从小事抓起,服务群众从点滴做起,对干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提醒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对干警发生的轻微违纪行为,及时采取责令检讨、通报批评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理,决不能养痈遗患,使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赢得人民的满意。(永寿县人民法院  凌晓峰)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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