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户县法院:人间自有真情在 宜将寸心报春晖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03 17:23:17 阅读量:

 陈妮娜讲故事

白下有山皆绕郭,清明无客不思家。2017年的清明,对已是而立之年的刘林来说,除了心头对亡父的无限哀思,步伐倒显得轻松了许多。这个不寻常的清明,他与继母之间多年的恩怨纠葛终于尘埃落定。

这事还得从今年春节前说起,这本是一件典型的排除妨害案,当我细细阅卷后,面对这鲜活的“中国式”家庭矛盾,不免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

大致的案情是这样的,刘林父亲车祸意外离世,因为继承问题,点燃了尘封多年的继子与继母之间的情感纠葛。记得第一次联系当事人刘林,当提及这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时,听筒中暴躁愤怒的吼叫仍让人记忆犹新:“调啥呢调,他们爱告就慢慢告!我不管,看法院敢把我咋!”

而对案情已了然于心的我顺势回道:“媳妇和娃在家,矛盾不解决,你在外工作安心啊!”

电话那端停顿片刻,口气稍稍缓和,“这样吧,你等我电话,我请到假了,定个时间回去,但你们一定要解决好,我回去一趟不容易。”

“好的,我们尽最大努力调解。”我信心满满的答道。

经过多次与诉讼双方沟通,终于让许久未见的“亲人”重聚一堂。初次庭审前调解不太顺利,双方各执一词,特别是继子刘林的说话神态语气,我隐约感到在这样一个复杂的家庭中成长,原生家庭带给他的是自卑、缺爱、情绪化、外表刚强、内心脆弱的性格和情感。而作为继母,多年对这个家庭的辛苦付出,老了却被继子赶出家门,有家不能归的心酸委屈也可想而知。调解虽按常理背对背的开展,但只言片语间,我对这起家事纠纷背后所涉及当事人的情感纠葛及矛盾冲突又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从而为后续的调解发掘出了新的突破口。

二十年前,刘林亲生母亲去世,留下12岁刘林及年仅8岁的妹妹,继母带着长刘林1岁的兄长刘大林嫁给刘林父亲。三个子女在父亲与继母的辛勤养育下均已长大成人。本该是一个和谐的家庭,却因为老父亲2015年遭遇车祸离世,蒙上了一层阴影。起初,在村调解组的主持下,刘林与继兄、继母签订了分家协议。但车祸赔偿款的分配却又成了多米洛骨牌中的第一张牌,所有因利益分配产生的隔阂一起涌现,酿成了这起纠纷。

与诉讼双方多回合的电话沟通中,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矛盾双方换位思考。“且行且珍惜,养儿方知父母恩,想想多年来父亲和继母的付出。不管咋说,继母也是陪伴你从童年走到成年的人啊。”渐渐双方开始学着尊重、倾听、理解,刘林与继母的关系慢慢趋于缓和,看似不可解的性格问题,也开始一天天好转。

回到法律的起点上再仔细分析案情,原、被告在村调解组达成的协议,包含分家、析产和继承等,虽刘父死亡,但老宅是刘父生前与第一任妻子张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因此老宅中有刘父的遗产。在处理老宅归属时,刘父的继承人除了本案当事人,还有被告刘林之胞妹刘丽,老宅的处理并未将刘丽考虑进去。调解时刘丽表示:“我现是嫁出去的人了,在世上就我哥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希望我哥过得好。”最终,合议庭确定将刘丽应继承刘父老宅的份额折价,并将这笔折价款经刘丽同意转赠给被告刘林装修新房,装修完成后,刘林妻儿搬出老宅,这样双方的矛盾就慢慢迎刃而解。和刘丽沟通后,她同意合议庭的调解方案,而原告也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至此各方就此事再无纠纷。

拿到调解书后,刘林与继兄之间的针锋相对消失了,刘林说其实也应感谢继母,陪他一路走来,让他是个有妈的孩子。不管怎样,在一个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兄弟虽不存在血缘关系,但一起长大,应该互助互爱的。

圆圆满满的结局让我对自己从事的职业充满了感激,感激这份事业让我可以体会百态人生,品味不同背景阶层的人所经历的悲欢离合,修炼强大的内心。正如丰子恺所说:“你若爱,生活哪里都可爱。你若恨,生活哪里都可恨。你若感恩,处处可感恩。你若成长,事事可成长。不是世界选择了你,是你选择了这个世界。”(陕西户县法院陈妮娜) 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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