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一烤肉师煤烟中毒身亡 法院调解家属获赔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13 15:51:33 阅读量:

 吴起法院  慕德财

2017412日,陕西吴起法院依法调解处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受害人胡晓东因煤烟中毒身亡,其家属获得21万元赔偿。

201510月份起,原告胡伟、李琴(夫妻关系)之子胡晓东受雇与被告朱文华经营的木炭烧烤店担任烤肉师,月工资5000元,食宿由朱文华负责。20164月份,被告朱文华将胡晓东安排至李某位于吴起县刘渠子荣德福上巷的一间平房内居住。201716日凌晨1时许,胡晓东从烧烤店下班回房,当日下午15时许,胡晓东被发现死于房间内。经吴起县公安局调查,认定胡晓东属于煤烟中毒身亡,排除他杀可能。

原、被告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于201737日诉至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通过了解得知,逝者至今尚未安葬。考虑到该案双方争议较大,矛盾比较尖锐,案件情况特殊,承办法官认为调解处理更为妥当,于是及时安排时间展开调解工作。330日、412日,分别两次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安抚原告悲伤的情绪,一方面从情、理、法角度说服被告及时给原告赔偿。412日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被告朱文华同意赔偿死者家属21万元。

413日上午,被告朱文华已将案款21万元全部交付原告。至此,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化解。(文中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