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法院庄头法庭荣获“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30 10:38:00 阅读量:

 澄城法院庄头法庭荣获“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日前,在陕西省渭南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澄城县人民法院庄头人民法庭被渭南市委政法委授予2016年度“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2016年以来,面对新收案件大幅上涨的压力,澄城法院庄头人民法庭在法院党组和地方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县相关政法工作安排部署,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庭”为载体,深入开展送法下乡、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和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取得骄人的业绩,“人民群众满意率”名列全市前茅,全年新收案件333件,旧存2件,结案326件,结案率为95.4%,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错案,为扎实推进平安澄城建设,维护辖区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该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工作贯彻于司法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强化诉讼对接,积极构建多元调解格局,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案件调撤率达到88.6%,全年未发生一起信访案件,受到辖区群众和政府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庄头法庭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基本要求,把便民、利民、护民作为法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意找准审判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不断强化司法为民举措,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在处理涉农案件时,坚持做到三个优先,即: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开通“绿色通道”,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方便群众诉讼,尽量减少当事人诉累;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组织干警深入村组、社区,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开展“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活动,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选择典型案例到案发地点公开审理,以案讲法,宣传法治;进企业、学校、军营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审判工作中,从严要求、注重管理、强化监督,着力提升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感受到社会公平和正义。

澄城法院庄头法庭将以此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公正司法和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落实落小落细,着力在提高办案质量、矛盾化解、司法为民等方面再求新突破,再创新佳绩,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为富裕美丽新澄城建设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

(澄城县人民法院赵智斌 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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