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27 23:38:52 阅读量:
吴起法院 张艳霞
“言而有信”乃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每个人都能信守承诺,社会便会更加的和谐稳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会更加融洽和睦。3月27日,陕西省吴起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的情谊重新挽回。
王某为吴起县一村民,早年间与李某相识,后结为金兰之交。2006年11月,李某找到王某说,其要做生意需35000元资金周转,想问王某以一分五的月利息借贷,并说王某什么时候需用钱就说,他随时可以连本带利付给王某。王某碍于情面向李某出借了35000元。一年后,王某得病急需用钱,便向李某提出要求,请求其还款,但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不予归还。2017年2月,王某便以李某为被告向吴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依照借据连本带利向其支付欠款80000余元。吴起法院法官审阅案卷后,在庭前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调解,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后,双方均作出一定的让步,王某同意李某偿还本息50000元,李某当即兑现20000元,下余30000元李某同意在两个月的期限内还清。调解后,李某也表示自己不能及时返还所欠本金及利息,所作所为确有不妥之处,希望王某能宽容谅解,后王某当即表示,兄弟之情弥足珍贵,他将重拾这段金兰之情,双方的金兰之交也得以重新结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