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24 00:16:39 阅读量: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正是植树好时节。3月1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60余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蓝田县九间房镇桐花沟村开展增绿治霾义务植树活动,蓝田县委书记王浩,蓝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鹏,蓝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再民以及办公室主任李永锋一同参加活动。
一大早,西安中院参加植树活动的领导干部就驱车来到蓝田县玉山镇桐花沟村,遂后又沿蜿蜒的山路步行到达位于桐花沟的秦岭山头植树点。
未曾休整,就迫不急待地投入到热火朝天的植树活动中。
市法院的领导同志还和王浩书记共植“友谊树”!
一边植树,一边还为同志们传授“一垫二提三埋四踩”的植树要领,要求大家要严格按照要领植树,确保棵棵成活。
同志们有的拿树、有的挖坑、有的培土……,分工协作,一丝不苟。
植树点的山头,山大沟深,一边是悬崖,一边是陡坡,土里的杂草、石头和雨后的胶泥都给植树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同志们手扒脚踩,想尽办法,一个个累得满头大汗。为确保成活,还为小树苗精心地浇了水。
一个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望着光秃秃的山头被一棵棵新栽的红枫树苗占满了,同志们也露出了开心的微笑。几位同志还深情地说:今天在这里亲手栽植了这么多枫树,等到秋天再来看一看满山遍野的红叶,感受一下自己为秦岭生态带来的美丽画卷该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