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7 19:57:23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谢明泽)近年来,随着安康市汉阴城区的经济发展,城区内的交通环境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加之包茂高速和316国道穿越境内。然而,美中不足的是,城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低下,远不适应新的交通环境的发展,不懂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的大有人在,以至于“斜穿”过马路的、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车辆乱停乱放的、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成为有损城市形象的一大“顽症”。
治“顽症”须下猛药。首先需要治理的就是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在治理过程中,大队加大整治力度,有效地震慑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首先充分发挥科技装备作用,加大非现场执法的力度,及时采集和锁定违法车辆信息。其次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执法管理,要求民警严格按照《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使用文明言行,固定执法证据,依法查纠违法行为。对于违法停放,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车辆,多次喊话仍不驶离的,迅速进行拍照、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锁定处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迅速掀起整治行动的高潮。专项整治期间,大队民警要全部上路参与早、晚高峰时段路口执勤。以城区交警中队为主力,定点查处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大队领导与中队负责人要亲临一线,与民警一起站岗执勤,切实起到带头垂范的作用。
“兵马未动,宣传先行”。 大队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居民进一步养成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曝光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大力倡导文明交通的理念,积极在全社会营造文明交通氛围和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中队组织民警到辖区单位、企业、学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介绍城区交通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为城区交通整治活动打下良好基础。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首先抓住交通违法者这一重点人群,在维护交通秩序、巡逻执勤、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理时,针对具体违法行为,向具体违法行人、事故当事人、驾驶人和乘车人讲清危害,做到纠正或处罚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一起事故,都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其次抓住客运车辆驾驶员这个重点人群,抓好事故源头管理,与城区车站等客运企业联系,要求这些企业集中安排时间,对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的教育,并组织观看交通安全警示光碟和事故展版,向驾驶人宣传预防交通事故的注意事项,力争做到遵章守法、不疲劳驾车、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强行会车、不争道抢客等,强化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为预防事故提前打好“预防针”,中队组织民警深入广大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摆放事故案例图板,发放宣传材料,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做文明守法公民。
科学调度,机制合理。城区中队要根据城区实际,实行弹性工作制,采取灵活的勤务模式,以民主街、解放街、南街十字、东城街、河提路、新街为重点整治路段,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车辆进行重点管控。交通高峰时段,民警在主要路口执勤,在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门口设立护学岗,指挥疏导交通,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平峰时段,以流动巡逻为主,及时发现和查处重点违法行为。期间,大队将继续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后驾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使用假牌、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首先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查纠相结合,白天治理与夜间查纠相结合,严格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并充分利用电子警察、数码相机等科技装备,对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其次继续加大力度对过往七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认真检查车辆载客人数、车辆检验合格标志、驾驶证准驾记录等,确保车辆安全状况符合要求;同时注意通过询问驾驶人、乘车人了解驾驶人连续驾车时间,发现违反规定疲劳驾驶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并强制休息,严防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最后针对季节性易引发酒后驾驶的情况,科学安排勤务、合力部署警力,在日常设卡检查的同时,经常性在酒后驾驶易发的重点时段、路段,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照相机等仪器设备,进一步加大酒店、饭店、娱乐场所附近各类机动车驾驶人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酒后、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还经常性开展夜间酒后驾驶突击查处,一旦发现酒后驾驶嫌疑人及时进行测试取证,严格按照公安部“四个一律”的规定严格处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者的嚣张气焰。
依法管理,规范执法。 严格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坚持规范执勤执法,文明热情服务,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并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工作中针对不同群体、不同的违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微违法的,本着人性化的原则,宣教为主,从轻处罚,坚决杜绝因不文明执法行为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在全力做好交通安保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民排忧解难,认真开展便民利民活动,积极主动、方便快捷地为群众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及时为有困难和求助的群众提供帮助和开展服务,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