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4 10:50:57 阅读量:
2017年3月13日下午,风雨交加,西安市阎良法院两名执行员在一村庄执行案件时,对一位当事人母亲的遵法明理大为赞许,原来这位年近七十岁的母亲在了解到儿子因不还钱被法院强制执行后,当场替儿子交纳了剩余的全部案款。
2012年至2013年底,包工头小何从老王处拉了几批砖去盖民房,双方多次结算后,小何仍欠老王12万余元砖款没有兑现,老王多次催要,小何均因工程款未到予以推辞。老王随后将小何告上了法院。胜诉后,小何更是躲着老王不见,2014年5月,老王无奈向阎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寻找小何,因其家门常锁,其在外又飘忽不定,名下也无具体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案件一时无法进展。2016年7月的一天下午,娇阳似火,执行员突然得知小何在阎良某工地出现,于是迅速前往,将其带到了法院。在拒不履行即就司法拘留的情况下,小何终于妥协了,他向老王当场履行了3万元执行款,并答应剩余案款分期支付,在得到老王的许可后,双方和快达成了和解协议。在随后的还款期间,小何多次让朋友将案款代交到法院,而自己却不愿出面,至2016年底,小何仅剩1700余元的执行费未予履行,而其再次音讯全无。
2017年3月13日下午,雨正大,执行员到其家里寻找小何未果,在遇一村民询问小何下落时,不经意间撞见小何母亲(与小何已独门另过多年),当其母亲知道儿子拒不履行后,于是当即代为履行了剩余案款。
“儿子违法,欠钱不还,为娘感到羞耻,我替儿子还钱,当妈的不想被人指脊梁,干啥事,都得遵纪守法!”小何母亲在补交了全部案款后深明大义的说到。
西安市阎良区法院:阮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