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3 17:45:04 阅读量:
通讯员:佛坪法院 王亮
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陕西省高院向刘改幸同志学习决定的通知要求, 3月13日,佛坪县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集中就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进行了宣讲和学习,并就学习精神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刘改幸同志生前系延安市延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在基层法院工作22年,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700余件,执结标的达2200余万元。他把全部心血都倾注在办案上,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全心全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6年9月26日下午,因积劳成疾,突发心肌梗死,年仅44岁的刘改幸同志不幸去世,倒在工作岗位上。
刘改幸同志工作22年来,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以高尚的职业品格、娴熟的业务能力、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先后被中共延川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和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被中共延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延安市委政法委、延安市中院评为全市清理积案先进个人,刘改幸同志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是全省党员干部学习的楷模。
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曾小涛在会上要求,全体法官干警要学习刘改幸同志信念坚定、忠诚敬业,视党和人民利益为根本的为民情怀,学习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职业追求,学习他不忘初心、敬岗爱业,把执行工作视为生命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坚守高尚道德情操的优良品质。
该院党组要求,一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忠诚敬业,视党和人民利益为根本的为民情怀。学习他心中充满对党和人民群众的感情,学习他理想信念坚定,时刻不忘初心,牢记宗旨,竭力为人民群众解忧排难,谋事实,做人实的精神品质;二是学习他严格执法、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职业追求。学习他一心一意办案,全心全意工作的忘我精神,他在工作中既严格执法,又讲究方式方法,善于化解矛盾,严格执法,人性化服务,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关怀温暖。三是要学习他不忘初心,爱岗敬业,把执行工作是为生命的奉献精神。刘改幸同志参加工作后,从执行员、助理审判员到执行局局长,一干就是19年。在19年的执行工作生涯中,他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700余件,执结标的达2200余万元,化解执行信访300余人次,因公殉职当日,他还召开了全局干警会议,对每名办案人员手中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刘改幸同志始终满怀对事业的无限热爱,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埋头苦干、坚韧不拔,努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四是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坚守高尚道德情操的优良品质。在司法改革中,刘改幸同志通过了员额法官入额考试,但在有限的名额面前,他没有考虑个人荣誉和利益,把机会让给了其他同志。刘改幸同志去世后,单位和其家属整理他的办公室物品,发现的只有荣誉证书、案卷和治病的药物;他家中没有像样的家具,尚欠20余万元外债。学习刘改幸同志,就要像他那样,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严于律己、甘于清贫,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会后,该院干警一致表示要以刘改幸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以蓬勃向上的朝气、开拓进取的锐气、不畏艰难的勇气,投入到审判、执行的各项工作中,为全院追赶超越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