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09 17:48:43 阅读量:
建立一支过硬法官队伍是各个法院一直所追求的,然而,仅凭零散的各类专题培训,收到的效果似乎并不大,所以笔者认为,应把学习动力、学习内容、学习时间、激励奖励等联系起来,最大限度挖掘法院现有人员潜力,以更有效方式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一、学习时间的选定
学习是一个过程,太长,会影响的工作,毕竟在职法官不是学生;太短,又起不到一定效果。笔者认为,一个月比较恰当。行为心理学研究表明,20多天一个行为习惯才能养成。所以,一个月显示出对学习的重视,二是有利于解决某一个方面问题,三是便于考核兑现。学习人员由各法院在本院岗位目标考核基础审定,最终由省高院统一组织实施。
二、学习人员的选定
需要培训谁,是由培训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来决定的——部分法官学习动力不足。之所以要解决动力不足问题,因为我国目前大多数法官都经历过大学专科或本科以上教育,经过了层层考试选拔,学习能力是较强的,欠缺的是由于家庭、年龄、工作分工、各种事务和惯性所造成的学习动力不足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也就找到了多米诺骨牌的根源,其他问题就会顺势而解。对于这些法官的培训,主要采用“抓两端学习”方式,即对优秀法官进行学习培训,也对后进法官进行学习培训,在培训内容和考核奖惩上予以区分,以实现对法院优点不断传承和推进,对法院短板不断予以弥补和改善的目的,最终使法院整体工作向前推进。
三、学习内容的选定
应该以法律业务知识为主,以审判实践需要为培训重点。但是对于优秀法官而言,业务培训只是一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要侧重进行政治素质、法治视野、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培训。因为这部分人肩负着法院的前进重任,除了精于法律业务,更需要有过硬的政治品格、较宽的法律视野和善于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有利于在司法改革中成长出一批既懂业务,又善管理的综合人才,最大限度挖掘个人潜力,也最充分的利用有限法官资源。对于后进法官而言,培训内容是要他们看到优秀法官的法律思维、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等,通过对比让其认识都自身的不足,以促进追赶超越。培训内容选定要充分考虑到他们在工作中表现出的薄弱环节,授之以渔。
四、学习结果与奖励激励的兑现
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结合。经过培训合格的优秀法官,在年终考核时要给予奖励,号召全体干警学习,并可以考虑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物质上,除过享受学习期间本院各类福利待遇外,还要给予适当经济鼓励,让优秀法官更有获得感,更有职业荣誉感,更有工作动力,让学习培训成为一个奖励优秀、树立标杆、选拨人才的平台;经过培训合格的后进法官,在年终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少数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甚至极少数工作有重大失误或严重违纪行为的,要在全院通报批评,依规依法予以处理。在物质上,除发放基本工资外,对其他福利待遇根据有关规定核减,让后进法官思想上有所重视,作风上有所转变,工作上有所提高,让学习培训成为一个惩罚失职、确立反面、促进提升的平台。
陕西凤县人民法院 王晓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