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法院:田文峰评为咸阳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07 18:47:18 阅读量:

近日,从咸阳市委政法委传来喜讯,兴平法院民一庭长田文峰评为咸阳“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

          田文峰同志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刻苦钻研审判业务,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需,为民做好事,为民办实事,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担任机关业务庭党支部书记后,他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义务责任,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党的宗旨,继承优良传统,以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入党誓词牢记于心、体现于行,融入经常、落在日常。经常用党章这面镜子检查对照,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处处发挥表率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为干警队伍添光彩。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田文峰同志严格程序,严格认证,注重办案艺术,巧妙化解矛盾纠纷。2016年审结案件121件,服判息诉率高达98%,无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逐年上升、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的特点,他主导与交警部门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无偿提供法律帮助,共同调处矛盾纠纷,推行“简案快办、难案精审”,把调解贯彻庭前、庭审、庭后全过程,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日常工作中,田文锋同志时刻以“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私欲之害”和“公生明、廉生威”等铭言告诫自己,要公正司法,首先必须做到清正廉洁。他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律、自励,以“四讲四有”标准检身正己、规范言行,做到了说情不理、请吃不去、送礼不收,保持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陕西兴平法院   李军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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