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07 16:04:31 阅读量:
执行员朱江平立即放下手头相对不着急的工作,迅速协调法警前往现场,将赵某拘传到庭。赵某说:“这是2016年的事,我以为搬家了这事就不了了之了,没想还是让你们抓住了,你们别拘留我,我马上凑钱”。
这事还要从2016年说起。2016年5月,王某依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申请执行赵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赵某即搬家,下落不明。在执行中,法院依职权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向申请执行人出示财产查询反馈材料,并释明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表示理解法院执行工作,暂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且被执行人已搬家也找不到人,待日后找到赵某,马上向法院报告,遂有了上述一幕的发生。
下午,被执行人赵某家人东拼西凑送来3万元现金,使该案得以圆满执结。执行工作同其他任何工作一样,都要讲究方法,讲究艺术,尤其对待“老赖”,既要用“手腕”,还要有“手段”,穷尽措施压缩“老赖”的社会生存空间,努力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这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更是对法治与正义的担当!(执行二庭 王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