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04 10:36:42 阅读量:
西安市未央法院未央宫法庭 杨金翠
场景一:邀请陪审员促调解
这两天,在未央宫法庭有这样一首打油诗被大家津津乐道,“立案当日传被告,遍寻无果法官忙,多亏人民陪审员,送达调解执行了;小额诉讼就是好,十天化解六年账,感谢法官感谢党,为民解忧为民好。”原来,为分割征地赔偿款,六年前原告左某与被告黄某产生纠纷。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支付8000元后,余款1万元分文未付。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款项及利息。纠纷顺利解决后,原告特意书写了打油诗感谢法官。
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二天被告便主动联系了法庭,到庭后其认为两人合作期间账务未结清,所以才没有给原告剩余赔偿款,现在同意支付6500元。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且居住在咸阳,孙法官通过半小时电话沟通后,原告表示可以让步,并同意2月17日到庭调解。调解前一天,孙法官便向人民陪审员王赁柱介绍了案情,并邀请其参与调解。当日,在陪审员的参与下,双方对来往账务进行核算,顺利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
一桩案件得到化解,不仅解开当事人积存了6年的心结,也体现出未央宫法庭运行人民陪审员参与送达、促成调解模式的良好效果。2012年以来,未央宫法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自身优势,坚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送达、陪审、调解、合议全过程,真正做到陪而审、审而议,有效提高案件审判效率。
场景二:依靠社区促调解
回忆这件案子的始末,能够调解也是出人意料。该案双方当事人系继父母、子女关系,继承官司二审刚结束,又因分割继承房产出现分歧,两儿子便一纸诉状再将继母告到法院。记得刚通知被告应诉时,被告马老太情绪很激动,既不愿意到庭领取诉状副本,也不愿意告知邮寄地址。无奈之下,只好根据诉状地址求助社区,找到了老太太的住处,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劝说下,老太太看在社区同志的“面子”上收下了传票。“这案子估计麻烦”,送达回来的路上,杨法官暗自想着。等到开庭时当庭调解阶段,双方都抢着要房子,互不相让,当庭调解失败。
调解是解决家庭矛盾最好的良药。庭后,杨法官再次拨通了社区主任的电话:“李主任,你看能不能再给原告做做工作,毕竟被告年事已高又没有住房,做儿女的也是尽孝呢。”过了一会,李主任回过电话:“工作不好做啊,小杨,原告同意把房子给马老太,但得给他们每人补偿10万元房价款。”趁热打铁,安排双方次日到庭,有了社区同志的铺垫工作,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结束后,杨法官并没有像以往一样让双方离开,而是向双方谈起了家庭、亲情的珍贵与重要,原告抢先表态:“马姨,你放心,我哥俩既然答应你了,就肯定配合过户”,“好,你父亲不在了,但房子还在,希望你们以后常来看看,家门永远向你们敞开”,马老太说到动情处竟流下眼泪。
于法官而言,调解只是结案的一种方式,甚至比写份判决还耗费时间与精力。但对当事人而言,尤其是家庭纠纷,调解不仅化解了眼下的矛盾,更消解了当事人心中的怨气与怒气,更好的弥合了家庭关系的裂痕,使得家庭成员之间更亲近、更和谐。而社区参与调解,发挥出与辖区群众更熟悉的优势,有效消解当事人对法院的抵触情绪,更容易让当事人敞开心扉。这也正是未央宫法庭坚持开展审判“五进”,不断丰富“五进”内容的生动体现。(杨金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