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03 14:33:59 阅读量:
2013年12月,王云与陈强(均为化名)在相亲会认识,因双方均是大龄青年,相识不到半年便仓促结婚。婚后因工作原因,两人并不住在一起,聚少离多。
2017年2月,王云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承办法官遂通知陈强前来领取诉状和开庭传票。陈强称,两人确实经由相亲会认识,当时两人互有好感,而且双方年龄都不小了,也到了结婚的年纪,很快就结了婚,彩礼加上酒席钱陈强家花了十多万迎娶王云过门,可因为两人工作原因,一直没有共同居住,见面的时间也很少,到了后来,两人几乎见不上面。
承办法官多次给王云打电话询问意见,希望王云能认真考虑缔结一段婚姻的来之不易,能珍惜彼此之间的夫妻感情,王云的态度始终如初,十分坚决,认为双方婚后没有培养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坚持要求离婚。很快到了开庭的日子,开庭前法官再次询问双方的意见,王云依然坚持离婚,陈强最终同意离婚,王云也同意返还陈强部分彩礼,双方遂调解离婚。
婚姻是神圣的,两位大龄单身青年因至适婚年龄,没有经过充分的了解便仓促结婚,有了婚姻这层外壳,却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最终只能劳燕分飞。
西安市阎良法院:丁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