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20 15:35:52 阅读量:
“法院在调查取证中面临很多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当事人的不配合,工作要创新,要用好强制措施。这样吧,发一份协助调查取证通知书,我协调法警队配合这次的外调。”西安市未央法院审监庭童旭庭长说。
日前,审监庭的一起再审案件需向西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取一份重要证据,该案承办法官赵建安先后两次去该公司,均因该公司负责人态度蛮横,拒不配合法院工作而未能取证。在童旭庭长的安排下,2017年2月15日下午2时许,赵建安法官携带制作好的协助调查取证通知书,法警刘太忠、李新宇佩戴执法记录仪前往该公司。起初,该公司负责人仍态度强硬拒不配合,赵法官反复解释协助法院调查取证是公司义务,拒不协助将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予以处罚,并将制作好的协助调查取证通知书留置送达该公司,随行法警也通过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整个送达过程。之后,童旭庭长通过电话再次向该公司负责人释明拒不配合法院取证的法律后果。
在法律的威慑下,16日下午,该公司某职员主动来到我院并将相关证据材料交到了赵建安法官手里,为案件的顺利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审监庭 乔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