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10 23:24:45 阅读量:
——西安市未央法院执行二庭妥善处理一起涉农民工权益案件
元月24日刚上班,几位农民工兄弟涌进李国强法官的办公室,“李法官,我们单位申请的案件办理的怎么样了?”,“李法官,单位钱回不来,我们也拿不到工资了。”
一时间夹杂着方言的急切声音充斥了整个办公室。李国强法官一面安抚大家情绪,一面询问情况。原来这几位农民工兄弟是南宁市某建筑劳务分包公司的工人,该公司与西安某建设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我院和市中院审理终结后,判令西安某建设工程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700余万元,由于西安某建设工程公司未按判决履行付款义务,南宁市某建筑劳务分包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李国强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土地、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可供执行财产。虽然在诉讼阶段,审判法官曾采取保全措施,向工程发包方西安经开城建集团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停止向被执行人西安某建设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909万元。但当李法官要求西安经开城建集团公司履行协助义务时,该公司回复称,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目前已不欠被执行人的工程款,剩余部分按约定应在双方结算后支付,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僵局。
听完李法官的情况介绍,农民工兄弟们长吁短叹,直说“不能回家过年了”。他们脸上的愁容深深刺痛了李法官。他当即表态,再去和西安经开城建集团公司协商,争取能让其履行协助义务。李法官赶到经开城建集团公司时,却被告知主管领导均外出。面对闭门羹,他坚持在公司接待室等待,直到下午4点,公司负责人才出现在他面前,但依然强调与被执行人西安某建设工程公司签署有合同,按合同约定,剩余款项应经双方结算后再支付,目前双方结算工作尚未结束,无法履行协助义务。
眼见又将是一次不成功的努力,李国强法官毫不气馁,耐心地做起该负责人的思想工作,从农民工对城市建设的重要性谈到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工做出的贡献,特别是由于拿不到工资,春节他们将无法回家与亲人团聚,面临流血流汗又流泪的凄惨。两个多小时的劝解,该负责人终于为李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折服,表示愿意承担起社会责任,从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大局出发,替被执行人先行垫付158万元发放给农民工。
走出城建集团办公大楼,已是华灯初上,李法官这才想起自己连中午饭还没有吃。第二天上班,他又迅速与院办公室联系,财务人员特事特办,专门到银行取回案件款入账票据。为尽快使农民工兄弟领到案款,张克域副院长亲自赶到执行局,与庭、局领导迅速完成案款发还签字手续。
拿到案款发还单后,申请人南宁市某建筑劳务分包公司负责人握住李国强法官的手感激不已,虽然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但是四十余名农民工兄弟,终于可以拿着辛苦换来的劳动报酬回家与亲人团聚了。“感谢李法官!感谢未央法院!”(执行二庭 石东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