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09 20:04:00 阅读量:
事情还得从2017年1月10日说起。那天,李法官收到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原告就是贺某,在与被告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下,贺某告知李法官被告现在府谷县一个偏僻小镇居住。起初,李法官想着亲自送达,但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亲自送达存在着对当地地理情况不熟悉,天气情况不理想的不利因素,李法官决定与当地法院联系并开展委托送达工作。经过反复不断的沟通协调,春节放假的前一天,府谷法院将最终的送达情况与李法官进行了沟通,同日,李法官也将委托送达的情况告知了贺某。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一直以来,李法官秉持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费一点心 ”为办案原则,想尽一切办法减轻当事人诉累,她的举动不仅感动了案件当事人,也深深感动了我,这位受人尊敬的法官就是的我的师傅—李欣。(张家堡法庭 孙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