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拘留所过完年 家属节假后清债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04 15:47:21 阅读量:

 小华在大年三十的前一天下午因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被西安阎良法院采取强制措施送到拘留所,而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其家属就将全部案款4万余元交至法院。

小华的小孩系未成年人,2015年的一天,小华孩子在村道上骑自行车时不小心将老王撞倒,致老王受伤,事故发生后,老王被送往医院治疗,期间,小华与老王就经济损失发生纠纷,老王向法院提起诉讼,经阎良法院审判,小华应支付老王4万余元。

案至阎良法院执行一庭后,经执行员组织和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小华自愿于年2017年春节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案款,然而,春节前的最后一个上班日,小华仍不见主动履行,老黄在法院也不住的发着牢骚。执行员立即将小华通知到法院,当得知其不守承诺没钱履行时,执行员即对其行为予以了训斥,并告知其不遵守法律及其承诺所面临的后果,小华因拒不履行于当天下午被送往拘留所。

年末岁初,阎良法院针对一些被执行人的不诚信行为,加大了执法大打击力度,通过录入失信名单库、限制老赖乘坐火车、限制贷款、进行司法拘留等措施,使老赖的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

逃避不成,苦果自酿,老赖该偿还的一点不能少,而自酿的苦果还需白白的承担。

法官在此提示:拒不履行,不仅仅是在羞辱自己,也会对家属在社会的形象受到玷污,遵守法律,应当人人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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