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04 14:19:29 阅读量:
2017年春节上班第一天上午,已75岁高龄的高大爷乐呵呵的来到西安阎良法院执行一庭,将执行法官在春节期间执行回的2万余元领到了手中,至此,一起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执行案件得以彻底执结。
早已退休的高大爷与农村小郭本互不相识,在一次偶发的交通事故中,小郭驾车不慎将骑自行车的高大爷在路上撞伤,事发后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高大爷将小郭告上了法庭,经判决,小郭需赔偿高大爷五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2015年4月底,高大爷向阎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一庭受理后,立即派执行法官向小郭送达执行通知书,当执行法官在其村里了解到小郭窘迫的经济情况并在村口的塑料大棚里找到小郭时,看见夫妻俩人象泥蛋一样在给菜苗浇地、施肥,俩人因阳光暴晒而皮肤黝黑,粗糙的双手尽显出往日劳动的强度,小郭因长期腰椎间盘突出而一瘸一拐的菜畦里走动。执行法官感到了该案执行的难度。为求案件突破,执行法官与小郭同蹲大棚的菜畦上共商案情。经了解,事故发生后,小郭除确因无能力赔偿外,与高大爷之间并无别的矛盾,为了及早向郭大爷赔偿,小郭与妻子贷款五万元建起了三个蔬菜大棚,希望有个好收成,尽快将对方的赔偿款早日还上。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执行员即组织双方和解,高大爷对小郭的经济情况也有所了解,当知道了小郭的真诚后,双方很快达成和解协议,小郭当场履行了1万元,并答应6月底在大棚菜卖了后再履行2万元(已按约履行),年底将剩余案款全部还清。
2017年大年初三,在假期休息的执行员接到了小郭的电话,他内疚的说其因为筹款错过了三天还款时间,希望法官向对方转述道歉之意。并愿意当即将所筹的全部案款交至法院。执行员立即赶至法院,在收到小郭交来的2万余元案款后,为其诚恳当面点赞。
于是,这就出现了春节一上班高大爷在阎良法院高兴领款的温馨一幕。
通讯员:阮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