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1-24 19:23:44 阅读量:
近日,蓝田县法院将四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受害人叶某某的手上,至此,该院已对该七起系列执行案件给予司法救助十万元,真真正正将司法救助政策送到了群众的心坎上。
据悉,叶某某一家七口人来西安的路上,因遭遇车祸造成一死六伤,叶某某等七人分别诉至蓝田县法院,该院判决肇事司机宋某某(肇事时死亡)之父宋某及其一对子女、车主雷某某负连带责任,共同赔偿叶某某等七人一百四十余万元。叶某某等人申请法院执行后,蓝田县法院尽最大努力从被执行人宋某某处执行到位五万余元,并对被执行雷某的房屋进行了查封,由于该房屋难以处置变现,致案件执行难以取得大的进展。蓝田县法院领导对此案执行十分重视,及时向蓝田县委、县政府报告,请求给予司法救助。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蓝田县协调救助资金共计十万元,分两次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叶某某。这次蓝田县法院委派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贠养军带领办案人员驱车七百公里赶到叶某某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李家寨镇的家中,将剩余的四万元救助款交到了叶某某的手中,叶某某收到此款后十分激动,并向蓝田县法院表示感谢。
相对于案件的执行款一百四十多万元来说,也许十万元的救助金是杯水车薪,可能显得作用十分有限,但临近春节,在受害人生活困难急需用钱之际,蓝田县法院将救助款送到叶某某手中,给申请执行人叶某某一家人解决了燃眉之急,充分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真是“驱车千里送关怀,司法救助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