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法院:八旬老人老无所依 巡回审判终获赡养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1-24 17:31:22 阅读量: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  田波  杨祥军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每个公民都必须履行。2017年1月20日,大寒,传统农历小年,白河法院构扒法庭在构扒镇政府中心广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在当地反响强烈的赡养纠纷案件,并当庭进行宣判,让年过八旬的老人终于老有所依,不仅倡导了社会美德,也维护了法律尊严,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白河县构扒镇黑龙村村民张桂芝今年84岁,其与老伴共育有六个子女,二子在年幼时过继给他人。原以为多子多福,年龄大了该是儿女们报答养育之恩尽孝时候了,然而2009年老伴去世后,张桂芝跟随三子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就被几名子女送至异地一幸福院生活。2016年11月,因张桂芝病重,已不适合在幸福院生活,院方要求其子女将其接回,但六子女均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其长孙王大春将其接回自己家中照料至今。因张桂芝重病在身,生活已不能自理,六个子女虽都有赡养老母亲的能力,但均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张桂芝一直诉状将六子女诉至白河法院构扒法庭,要求六子女支付赡养费用及医疗费用。法庭收到诉状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是最终无果。

鉴于张桂芝年事已高,重病在身,案件承办人特地上门与其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老人真实想法、具体诉求,指导其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教育意义,构扒法庭积极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拟将本案作为典型案件公开巡回审理,并邀请基层组织代表、群众代表等旁听庭审,由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组成人民陪审团,建议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播放调查视频.

2017年1月20日10时,案件在构扒镇中心广场准时开庭,七名人大代表组成的人民陪审团,辖区各基层组织代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及10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县电视台等媒体对庭审进行录制。白河法院官方微博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图文直播,引起大量网友关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因几名被告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不同意调解,在征询人民陪审团裁判意见后,案件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决其中五被告每月支付张桂芝赡养费600元,二子因年幼过继给他人,酌情减少,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

旁听群众对六个子女不赡养老母亲的行为纷纷进行指责。通过本案的公开庭审,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了赡养老人不仅是尽自己的孝心,更是一项法定的义务,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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