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1-23 16:03:07 阅读量:
2016年,毛某某因家事纠纷向兴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冉庄法庭受理案件后极为重视,本着“主持公道,维护和谐,高效服务”的原则,不辞辛苦,围绕案件做了大量详实的调查,掌握了充分证据后,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做出判决。
判决后对方当事人不服,上诉至咸阳中院。由于一审打下的扎实基础,中院法官进一步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法律依据后,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案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
冉庄法庭全体干警秉公道、务实事、求和谐的司法精神,为兴平法院树立起“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优秀典范。
陕西兴平法院 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