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1-19 19:00:28 阅读量:
杨某某与张某某、侯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侯某某拒绝履行法定裁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兴平法院执一庭干警王新党、王社教反复释法明理,但张某某、侯某某仍然态度坚决,无主动履行意愿。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启动后,该案件列为执行工作重点。一天中午下班时间,王新党、王社教等获取线索,得知张某某、侯某某名下的一辆轿车在市区一酒店门口停放,他们立即放弃休息,果断出击,将涉案车辆强制查扣。按照法定程序,该轿车在网上拍卖,最终以15.2万元成交,全部支付给杨某某,这为案件顺利执结奠定良好基础。杨某某难抑心头的喜悦,以送锦旗和感谢信的方式对法院执行干警表达了真诚的感谢。
陕西兴平法院 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