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1-17 14:55:49 阅读量:
近日,最高院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兴平法院冉庄法庭庭长武科航榜上有名,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武科航同志扎根基层法庭二十四年,认真履行职责,勇挑审判重担,办理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年均结案率在95%以上,年均调撤率在80%左右,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同时,他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扩大普法宣传范围,2016年4月被兴平市政法委评为“优秀通讯员”,工作成绩得到了辖区群众和上级领导的一致认可。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是他审判的原则,“辨法析理、胜败皆服”是他的审判理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则是他的审判追求,他沿着这条道路在孜孜前行。武科航同志曾被兴平法院评为“办案能手”、“优秀法官”等,被咸阳市委、市政府评为“推进法治建设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先进个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被咸阳中院、陕西省高院记个人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各一次,还曾被陕西省高院评为“全省办案标兵”。2015年3月,他作为基层法庭优秀干警代表,参加了“咸阳市司法为民先进事迹巡回宣讲团”,在咸阳地区14个县(区)法院巡回宣讲。2016年5月,咸阳电视台对武科航同志进行专访,报道了他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陕西兴平法院 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