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1-12 13:55:29 阅读量:
去年以来,陕西澄城县人民法院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切实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将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作为出发点,创新系列便民、利民举措,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平正义。
该院从司法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健全诉讼服务窗口职能,对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场立案、发放立案材料。能在诉前调解中心调解的案件,采取不立案、不收费的方式,及时进行调解,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次数。设立速裁庭,对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建立巡回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审判、就地执行,省去当事人往返之累,节约当事人诉讼时间。建立村(社区)法官工作室,开展“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并与司法调解等组织对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到快立、快调、快审,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维权时间成本。
该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断扩宽司法救助范围和方式,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审批制度,对涉及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等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的案件,依当事人申请给予缓减免。与司法局建立点对点联系制度,对特困群众进行引导,由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对其进行援助。通过做好司法救助工作,降低当事人诉讼维权的经济成本,把习总书记提出的“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的要求落到了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陕西澄城县人民法院 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