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区人民法院:做好加减法 审判工作良性进展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1-09 15:35:35 阅读量:

      2016年,西安市阎良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715件,结案2601件,结案率95.8%,较2015年相比,在案件数增长4.4%的情况下,结案数增长6.2%,结案率提升了1.4个百分点。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在基层法院收案数成井喷式增长的状况下,阎良法院是如何实现收案数无明显增长而结案率稳步上升的?这与阎良法院采取的做好加减法,稳步提升办案质效多项措施直接相关。

     做好“加法”,在挖潜上下功夫。“案多人少”是目前各个法院遇到的普遍问题,在短期这一问题还不能得到实质性解决,因此,阎良法院将解决措施放在内部挖潜上。一是开展了“青年法官办案竞赛”、“大干第四季度”办案竞赛等多项办案竞赛活动,在全院营造出浓厚的创优争先工作氛围。二是落实好院领导带头办案和具有办案资格人员全员办案制度,院领导以上率下,极大的调动了法官办案积极性,有效的化解了一线法官办案压力。三是用好各项审判管理措施,确保均衡结案工作顺利进行,通过审限提示、审判数据通报等措施,让法官对庭内、院内审判状况一目了然,做到审判工作心中有数,合理安排审判工作节奏。四是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用好审判辅助资源,加快办案效率,增添高速扫描装置,提高案卷材料录入效率,实行集中送达方式,提升送达效率等,极大的发挥了审判资源效益。

做好“减法”,将矛盾解决在诉前。提前介入,先期化解,是阎良法院减少案件增量的有效办法。一是开展好法制宣传,以案说法,通过与媒体合作开办说法栏目、开办法制宣传墙、巡回开庭等方式,让群众及时了解处理相关案件的法律依据和案件审理结果,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同时也让侵害他人权益当事人意识到自身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慎而行之。二是发挥法官服务站点作用,发挥“1+1+1”调解机制(1名法官、1名人民陪审员、1名执法监督员共同参与案件调解)效能,通过法官驻站工作,进村入户调解矛盾,已有多起农村集体组织收益分配、农村建房合同纠纷的群体性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涉及百余群众,减少案件增量近百件。三是做好诉前矛盾化解工作,对于案情明了,数额较小的矛盾纠纷,立案法官提前进行化解,2016年诉前调解案件35件,减少了群众诉讼成本,化解了办案庭室工作压力。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通过先期降解措施,有效降低案件增幅近5个百分点,审判工作保持了良性循环状态。

   西安市阎良区法院: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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