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1-03 16:09:33 阅读量:
近日,从陕西省高院传来喜讯,兴平法院冉庄法庭庭长武科航热爱审判事业、恪尽法官职守,严格要求自己、注重学习提高,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荣立个人一等功。
1993年,武科航大学毕业分配至兴平法院工作,他主动要求下基层锻炼,至今坚守基层法庭二十四年。2008年任冉庄法庭庭长,他认真履行职责,勇挑审判重担,所办理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年均结案率在95%以上,年均调撤率都在80%左右,从未发生过一起错判案件,个人办案数量连年名列兴平法院前茅。
通过多年的探索,他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如“趁热打铁法”、“冷却处理法”、“思想疏导法”、“合力调解法”、“真情感动法”等,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通过反复实践,武科航总结出了勤政高效的司法为民之路,畅通沟通渠道,关心群众诉求;优化诉讼环境,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扩大普法宣传范围,工作成绩得到了辖区群众和上级领导的一致认可。
处理案件时,武科航曾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一方当事人怀中搜出过三角刮刀;异地办案时,他曾提前布局制定不同的预案,沉着应对机智应变,震慑不法之徒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开庭审判时,面对当事人旁听亲属心脏病发作的突发事件,他临危不乱迅速处置,没有对案件的审理造成不良影响……。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是他审判的原则,“辨法析理、胜败皆服”是他的审判理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则是武科航的审判追求,他仍沿着这条道路在继续前进。曾被兴平法院评为“办案能手”、“优秀法官”等,被咸阳市委、市政府评为“推进法治建设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先进个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被咸阳中院、陕西省高院记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2014年被陕西省高院评为“全省办案标兵”,2015年3月他作为基层法庭优秀干警代表,参加了“咸阳市司法为民先进事迹巡回宣讲团”,在咸阳地区14个县(区)法院巡回宣讲,2016年4月被兴平市政法委评为“优秀通讯员”,2016年5月咸阳电视台对武科航进行专访,深度报道了他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陕西兴平法院 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