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电动车!快递员送货途中酿惨祸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28 19:26:41 阅读量:

 电动车因其价格廉价、机动性强、轻便快捷受到快递公司、送餐公司以及个人的青睐,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成为巨大的交通隐患。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快递员王某驾驶电动车送货引发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件。

案情还原

王某是一家快递公司的送货员,2015年11月27日,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出去送货,在途中恰好遇到近70岁的杨某同方向驾驶一辆两轮电动车,后座上还载着7岁的孙女小利。王某不慎和杨某的车发生刮擦,导致被害人杨某倒地受伤,王某连忙用自己的电动三轮车将杨某送往医院。12月5日,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司法鉴定:“杨某系被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在此次事故中,王某负主要责任,杨某负次要责任。随后,被害人杨某的家属夏某等向长安区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王某、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孙某、李某、薛某、西安某公司,杭州某公司陕西分公司、杭州某公司连带赔偿其损失共计35万余元。


庭审直击

庭审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各执己见,经过法庭的耐心调解,各方意见仍然很大。休庭后,主审法官继续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并向双方释明法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王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夏某、杨某、杨某某医疗费等损失7万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孙某、李某、薛某作为快递公司的实际负责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夏某、杨某、杨某某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4万元。这份调解协议履行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夏某、杨某、杨某某对被告人王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之后法庭依法进行了判决,以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小微提醒 

    当前,电动车乱象有衍生行业的问题,有驾驶者违法违规的问题,有跨区域销售管理的问题,但追寻根源还在于国家生产标准和机动车驾驶规范的缺失。年关将至,家家户户期盼团圆,如果您也是一名电动车驾驶人,不管您从事什么职业、多大年纪,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为自己也为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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