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28 15:08:34 阅读量:
12月23日,应河北省邱县法院邀请,安康市汉滨法院原反家暴合议庭负责人郭干芳为邱县法院法官举办了法官家庭暴力干预能力培训。
郭干芳为与会人员围绕《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案件的认定、证据的采纳、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还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授了法官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技巧以及可能出现的误区,并介绍了汉滨法院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成功经验。
据悉,汉滨法院是陕西高院《人身保护令》第一批试点法院,早在2010年 3月23 日就成立了“反家暴合议庭”,并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了办理人身保护令的《程序规定》和《认定标准》。2015年,安康中院被最高法院定为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试点法院,进一步推进了汉滨法院的反家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