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法官辗转千里保全财产 历经寒暑年底结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27 18: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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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阎良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件还要追溯到2016年的8月份,李飞以民间借贷为由将张刚和王玉起诉到法院,要求两被告向其偿还借款本金2355000元及利息。
承办法官在第一时间制作好法律文书准备送达时,李飞突然提出追加被告某模板公司。因该模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张刚,且部分款项也用于模板厂的生产,承办法官从利于查清案件事实的角度出发同意了李飞的追加申请。后李飞又申请诉讼保全,请求保全张刚名下的资产及应得收益,经审查后法官作出准许保全的决定。然而李飞申请保全的车辆和应得收益分别在山西和广西,因该案案情紧急,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则不利于案件的后期执行,于是法官辗转两地进行保全。
8月份的西安如同火炉一样,而远在南方的广西更是湿热难当。办案法官到达南宁时已临近晚上12点。第二天一大早,承办法官前往车管所办理相关查封手续,顺利办理完保全手续后,接着又前往太原保全张刚在中铁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应得收益。在向中铁公司的负责人表明来意后,负责人积极的配合法院的工作,将应得收益予以冻结。经过三天的奔波,保全事项顺利办结。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案件正式进入了实体的审理。
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是李飞与张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王玉和模板公司是否承担还款责任。从双方提交的证据直接证明张刚向李飞借钱的事实只有799804元的银行转账凭证,而剩余借款只能通过间接证据例如通话及微信语音记录进行证明。 办案法官结合间接证据及双方交易习惯等确认了张刚向李飞借款的事实,随后迅速作出裁判,及时的解决了原被告双方的矛盾。
李飞在拿到判决书后来到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办案法官手中,激动的说:“我要谢谢承办法官,你们处理的案件公平公正,是真的为民司法,通过这次的案件我也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以后一定要完善相关借贷手续,尽量减少矛盾的发生。”
西安市阎良法院:贾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