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22 18:41:42 阅读量:
2016年末,陕西省高院对全省法院新媒体运用工作进行表彰,阎良法院再次被评为新媒体运用先进集体,这已是该院连续多年获得这一荣誉。同时,有两位同志受到表彰,一项宣传案例获评优秀宣传成果。
近年来,阎良法院在新媒体运用工作中时刻保持与时俱进的态度,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形势,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方式开展司法公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逐步推进新媒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构筑了多元化多层次传播格局。
阎良法院高度重视新媒体运用工作,将新媒体宣传运用列入全院 “123”工作思路,作为两个亮点中的一项着力打造。建成了院长牵头,分管院长监督、部门负责人把关,专人审核的多层级新媒体运用工作运行机制。为加强交流管理,院内建成新媒体运用微信群,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加强新媒体建设专题讨论,凝聚各方力量,收集多方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新媒体运用的各项措施。今年,阎良法院又在“今日头条”开通头条公众号,进一步拓宽了司法宣传运用路径,将法院各项工作主动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下。
为提升新媒体影响力,阎良法院通过建立干警微信群,发动干警参与新媒体信息分享工作,致力解决新媒体传播途径问题;将法官微博、微信二维码印上法治宣传资料、人大报告及宣传展板等,更大范围的扩大法院新媒体影响力;加强法官工作服务站点工作中新媒体的运用,建立“航空城法律信息交流群”,增进司法服务时效性、便捷性;利用下乡办案或外出办事时,积极推广法院新媒体平台。通过不断将新媒体触角延伸,让更多群众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法院工作动态,监督法院工作,提升法院司法公开和司法公信力。
为满足新媒体受众阅读习惯,阎良法院不断提升信息文字编辑质量,安排具有新媒体创意特长人员从事编辑工作,增强作品阅读性、欣赏性,创造群众喜闻乐见的司法作品。同时,选取群众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等,在新媒体平台进行发布,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庭审,在新媒体上进行同步直播。今年来,视频、微博直播案件庭审87次,通过微博、微信、官网等新媒体途径共推送各类信息5000余条(篇),微博粉丝量近1.4万人。
营造公开的司法氛围,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在新媒体应用工作中,阎良法院将一如既往,不断创新,更好地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继续前行。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