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佳县县委政法委“四个强化”着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20 11:26:52 阅读量:

 近年来,榆林市佳县县委政法委多措并举,通过学习培训、分流引导、包案化解、司法救助等多项措施,着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化解能力 

近年来,共组织政法各部门及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员培训10360余人次,学习贯彻中省市《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导入法律程序解决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性文件,加强法律政策和业务能力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服务宗旨意识,有效提升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能力。

二、强化分流导入,依法规范办理程序

按照中省市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委政法委围绕工作重点,全面梳理相关案件,加强案件性质甄别,及时召开会议,按照诉访分离制度,将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导入司法程序,交办政法各部门依法办理,通过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分流引导,进一步促进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的规范化和时效性。 

三、强化包案办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按照诉访分离制度,我县先后将32件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导入司法程序,并确定包案部门、包案领导,通过律师参与,人大代表、执法监督员监督,“3X”等化解措施,全力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截止目前,32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已办结28件,4件正在办理中。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通过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一步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四、强化司法救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规范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制定出台了《佳县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落实救助资金,规范救助流程,明确救助条件,严把审核关口,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审批工作,实行救助回访制度,防止挤占挪用、冒领款项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司法救助资金专款专用。近年来,通过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化解18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救助20人,共发放救助资金50余万元。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