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一店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借力小额诉讼速解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16 19:58:29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王彪)近日,陕西勉县人民法院褒联法庭的法官利用小额诉讼程序,高质高效的审结了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纠纷案件。

    223日刘明去李春山经营的五金管材经营部购买塑料管材,因门店的塑料管材不齐全,刘明去李春山后院储藏处挑选塑料管材。刘明独自一人走到后院后,躲在管材后的狗突然窜出,咬伤刘明右小腿。刘明报警后去卫生院清洗伤口并注射了免疫蛋白。双方因为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刘明将李春山诉至法院,要求李春山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3500多元。李春山认可刘明是被自家狗咬伤右小腿,只是对刘明提出的赔偿请求有异议。面对清晰明了的案件事实,法官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本案。经讲法释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李春山同意给刘明赔偿医疗费1800元,并当庭履行即时清结。(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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