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中院党组“六个严格”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06 15:17:46 阅读量:

 今年以来,铜川中院党组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教育,厘清责任清单、完善防控体系,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严格统筹谋划布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坚持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先后3听取党风廉政作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2次,工作例会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6次,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以党组及纪检组名义下发有关廉政工作的文件7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齐抓共管、系统推进,形成合力,落到实处。

严格健全责任体系。年初,院党组书记、院长冯迎春与党组成员以及党组成员与其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制定并印发了《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确保责任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讲党风廉政建设党课2次。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作党课报告6次,对分管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党组成员合力抓、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抓的局面。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十八届六中全会所制定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断加强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坚持以高压态势遏制腐败现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从严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生活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共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6次,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13次,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提高。

严格干部选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干部选任条例》,严格执行干部动议提名、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及个人报告重大事项等干部监督操作规程,规范干部选任与监督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重用起来,决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买官卖官者得逞、脚踏实地的好干部吃亏。中院党组通过积极努力和争取,为3名干警解决了副县级待遇,并调整充实到领导岗位,为 8名干警解决了正科级待遇,均得到上下公认,无不良反映,且均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

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大会、工作例会等时机,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央关于加强换届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熟记于心,落实于行。重大节日前后进行廉政提醒和检查,在“春节”、“五一”、“十一”、“中秋”前后,坚持节前教育,节后检查,并专门针对节假日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明文禁止的规定和要求,在节假日期间,对全院所有公车进行了全部封停,有效地预防了节假日和八小时以外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格执行人民法院诉讼费收取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彻底杜绝 “乱收费”、“乱罚款”、“乱接待”等问题。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深入开展了“司法规范化建设‘回头望’”和“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检查”活动,活动中,终坚持问题导向,查改并力同步,对审判质量亟待提升、审判效率急需提高、执行力度有待加大、文书论理参差不齐、司法作风尚需改善等5个方面的问题深度整改。特别在司法作风建设方面,院纪检组将司法作风作为审务督察的重点,安排督查组不定期抽查干警的在岗情况、工作状态、庭审规范等,有效规范了干警的着装、言行,确保了队伍廉洁自律和公正、高效办案,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作者:张文东  单位:铜川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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