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05 14:46:41 阅读量: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把宪法精神铭刻在每个公民内心,营造“宪法至上”的理念,永寿法院干警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永寿”主题宣传暨法治宣传周活动,干警将如何起诉、诉讼指南、教你打官司、诉讼风险等法律宣传资料发放给现场群众,并热心解答他们的法律咨询,当天共发出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百余人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国家通过设立宪法日,明确昭示了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永寿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切实承担普法宣传责任,旨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尽绵薄之力。
(陕西永寿法院 王宁 孟祥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