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被告人!西安未央区法院案例教学进警校审一盗窃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02 18: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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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实践能力,促进平安未央建设。未央法院刑庭连同未央检察院,选取典型案例,于2016年12月1日下午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罗庆加、韩翻涉嫌盗窃一案。学院300余名师生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罗庆加、韩翻于2015年8月29日与韦某(另案处理)驾车窜至本市未央区湖滨路丰源美佳小区伺机盗窃。当晚,罗、韩二被告翻窗进入该小区608室,盗走保险柜一个、黑色佳能相机一部,逃离现场,后二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运用多媒体出示证据,二被告人当庭认罪,辩护人也为二被告人做了充分的辩护。
经过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对被告人罗庆加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对被告人韩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二被告人表示服判。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紧凑,充分展示了未央法院刑事法官的风采。通过此次公开审理,人民法院走入校园,走近学生,以真实案例为警校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西安未央法院刑庭三 郑刚 黄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