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镇坪:生效判决未履行 执行和解化矛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23 18:51:16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谌渝)1121,陕西镇坪县人民法院成功促成一起邻里间搬弄是非,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给付赔偿款10000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刘春(化名)与邹容(化名)系邻居。邹容怀疑刘春说其坏话,遂与其子陈明(化名)到刘春家质问,双方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撕抓,陈明用脸盆砸向刘春的过程中,致刘春及其丈夫任宏(化名)受伤。后,刘春、任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邹容、陈明赔偿其二人损失。审理中,邹容提起反诉,法院审理后,判决邹容、陈明赔偿刘春、任宏各项损失28919.59元。邹容、陈明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未主动履行义务,刘春、任宏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了解到两家人因日常生活琐事造成的积怨本来就很深,加上发生这次纠纷后更是反目成仇。为避免矛盾加剧,执行法官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先从拉家常说起,找出矛盾的症结所在,从中发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被执行人邹容在执行法官的引导下,逐渐从对抗法院判决,到向执行法官诉苦。执行法官见被执行人邹容已慢慢打开了心扉,在了解到陈明考上大学这一突破口后,执行法官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邹容释明,如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陈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利害关系。邹容终被执行法官真情感动,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间达成和解。20161121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邹容当场向刘春、任宏给付的10000元赔偿款。鉴于被执行人家庭条件困难,执行法官向领导请示后,对被执行人应向法院交纳的各项费用1657元予以减免。至此,这起原本矛盾重重的纠纷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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