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23 17:20:52 阅读量:
“我相信通过法院执行,我的案款肯定能追回来”。两年前,李顺林(化名)拿着胜诉的二审终审判决书在阎良法院立执行案时坚持要通过法院追回自己的案款,虽然被执行人已下落不明,但他仍然相信被执行人总也躲不过法律,这种执着被他的亲戚朋友冠之以“倔老头”的称号。
案至阎良法院执行一庭后,执行员查遍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被执行人家门紧锁,长期去向不明,银行、房管所、车管所等地也一无所获。由于李顺林也不能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致使案件执行一度停滞不前。
“只要案件没有执行完毕,阎良法院一定会执行下去,老赖逃的是时间,钱款、利息及老列因逃跑而产生的罚息法院最终会让他全部承担!”执行员向李顺林介绍案情时如是说。
时间一晃两年,期间,执行员在办理其他案件时经常路过被执行人郑勇的住处,并调查询问村民,时不时的多方寻找郑勇的下落,同时,阎良法院还联系当地司法所、调动人民陪审员多方联系被执行人。
2016年11月中旬,法院得知郑勇从外地返回了家乡。22日上午,风雪交加,阎良法院的执行员获知郑勇正在家中,随即冒雪前往。当郑勇收到其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库的执行决定书时,方知自己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今后将面临乘机、坐车、办贷、子女上学等各方面的限制,随即答应筹款还钱。
下午,在阎良法院,经法院主持,郑勇当即向李顺林履行了全部案款4万元。
收到案款的李顺林临出法院时高兴地对法官说:“我这个倔老头遇上了你这了犟法官,我相信法律,你坚守执行,我们都是执着的人,哈哈…”
西安市阎良法院:阮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