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23 10:30:04 阅读量:
11月19日上午9时,蓝田法院在蓝关人民法庭庭审观摩和微直播一起原告蓝田县某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某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该案案情相对简单,诉讼标的也较小,系一起因解除劳动关系后,原告不服蓝田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结果而引发诉讼的案件。但行政庭庭长、主审法官杨香利庭前准备工作充分,庭审中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原告当场向被告给付相应工资。
为了提高当事人对司法活动的参与度,增强当事人对庭审活动的信服度,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蓝田法院尝试将当事人吸纳到庭审评查之中,让当事人谈看法,提意见,进而换位思考,为案件的彻底解决提供内在动因。基于此,该案也邀请当事人参与到庭审评查之中,这种新型的庭审评查模式在蓝田法院属第一例。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书记员、评查员和当事人围坐在一起互动和交流。评查员一致认为:本次庭审程序规范,结构完整,主审法官对案件争议焦点归纳准确明晰,显示出很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庭审引导能力。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取得了法律结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当事人也有针对性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该案普法教育意义重大,一方面,有助于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另一方面,通过亲身参与庭审点评,对法官、自己和对方当事人以及评查员的心理活动有了基本的了解和认识,从而能超越自身眼界和思维上的局限性,全方位多角度理解法官办案的不易,进而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自觉接受法官的引导和劝诫。
微小举措却蕴含无穷力量,这就是该案的亮点和魅力,这种交流和互动,使他们能换位思考,共同理解和感受司法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