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法院贯彻落实县委“三项机制”激发干警队伍动力活力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15 21: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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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澄城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县委“三项机制”有关文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激励干警追赶超越,使“三项机制”在该院落地生根。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宝军主持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澄城县委办印发的《澄城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澄城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和《澄城县推进科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及其通知。
会议指出,干部鼓励激励机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动力不足的问题,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干部能上能下机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外圧力不够的问题,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
会议强调,《澄城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包括荣誉激励、物质激励和政治激励。《澄城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容错纠错是指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办法》明确了十三项情形可以进行容错。《澄城县推进科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重点解决科级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使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常态。
会议要求,一是各庭室部门要组织法官干警深入学习县委党政干部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实施办法,深刻领会县委“三项机制”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要召开学习会、座谈讨论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进一步夯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二是要认真抓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中要大胆创新,在日常工作中要敢于打破旧框框,改正陈旧陋习,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要勇于思考,敢于探索,大胆进行创新。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日常工作制度,让每一位干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规范法官干警管理,加强作风建设。三要修正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根据该院实际,出台澄城法院“三项机制”具体实施方案,真正把“三项机制”同法官干警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同法院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每名法官干警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执行工作齐头并进,在全院上下形成追赶超越的新局面,推动全院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使“三项机制”在澄城法院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