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03 17:29:16 阅读量:
一男子在朋友买新车后,召集其他好友一起为朋友庆贺,朋友招呼吃饭后,一时高兴又叫大家去KTV唱歌,期间该男子酒喝多了自行驾车离开,结果驾驶途中撞向路边花园,车辆受损、人也受伤,还因犯危险驾驶罪获刑。2016年11月3日长武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范明涛(化名)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11月1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范明涛为朋友庆贺新车,在和朋友们聚餐饮酒后,又和朋友们去KTV唱歌,唱歌期间又饮了些啤酒,后来范明涛感觉自己酒喝多了,就一个人出来,醉酒驾驶自己的比亚迪牌小型轿车回家,驶出不久就撞于马路边绿化花园台上,造成被告人范明涛受伤,车辆受损。后经陕西咸阳核工业215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范明涛血清中乙醇含量为181.15mg/100ml。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明涛违反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范明涛归案后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系初犯,经调查评估,符合社区矫正条件。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陕西长武法院 司佳雷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