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02 16:14:18 阅读量:
11月2日,陕西武功法院在强制执行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遭到案外人刘某暴力妨害执行,该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刘某实施强制司法拘留15日。
说起刘某暴力妨害执行这件事,确实让人愤慨:2015年5月,其弟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武功法院依法判决返还租赁土地,判决生效后,其弟不依法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其弟还是心怀己见,总是推脱敷衍,为此执行干警因该案的执行想尽了不少的办法,也投入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今年,自全省法院执行攻坚战活动开展后,武功法院将该案作为攻坚案,11月1日,攻坚小组前往执行时,其弟态度言辞恶劣,攻坚小组人员在骂不还口的情况下决定将其带回法庭,以便做更加深入细致的工作,促使案件执结,但谁知,刘某恰时赶到,不听取攻坚小组人员以法明理,并对攻坚小组人员无端进行辱骂和实施过激行为,致攻坚小组成员被抓伤和衣服被撕,破攻坚小组人员在过激面前不还手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将刘某带回法庭,同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强制拘留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刘某暴力妨害法院执行被强制拘留这件事告诉我们,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遵守的义务,暴力妨害法院执行公务必将受到法院的惩罚。
作者:张俊亭 胡卫东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