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02 16:04:32 阅读量:
凤翔法院 辛亚娟
亢某等十一人曾为陕西某总厂凤翔分厂全民合同制工人,后均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亢某等曾多次要求处理自己依法应享受的待遇和权利,并曾多方上访,但一直没有结果,经仲裁仍未解决后,遂向凤翔法院提起劳动争议纠纷诉讼。起诉后,案件由凤翔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民一庭庭长刘成尧承办。刘庭长在承办案件期间,针对双方诉争的事实逐一核查,细细明晰,通过不懈努力,终于给多次信访仍无结果的纠纷划上了一个清楚准确的句号。
亢某等十一人均表示:虽然法院只支持了他们的部分诉讼请求,但支持的部分,有理有据,驳回的部分,他们心服口服,通过诉讼,也让他们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权益的合法途径,所以,他们给“为民维权的好法官”送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