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农民工的权益保护与工伤认定之争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0-27 14:41:26 阅读量:

 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  王志栋

随着城乡一体战略建设步伐的深入推进,加之我国劳动力充足的现实,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农民涌入城市工作,极大的便利了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在方便市民生产生活的同时,他们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的因工伤亡和权益保护问题也是近年来法律实务界争议的热点。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员,笔者接触了形形色色的侵权案件,有这样一类案件因实务界争议大,引发了笔者的思考。

苏某是一名农民工,生于1952年10月18日。2013年6月苏某被县城某物业公司聘用为保安,从事小区安保工作。为此物业公司给苏某制作了上岗证、保安制服、胸号,配备了对讲机、橡胶棒等保安用具,并按公司的制度进行考勤和管理,工资按月发放。2015年7月6日19时50分,苏某在物业公司指定的某小区值夜班过程中突发脑溢血昏倒在保安是厕所内,后经抢救于2015年7月6日23时15分死亡。苏某死亡后,其家属与物业公司赔偿未果,其妻王某和其子苏某某将聘用苏某的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25万余元,王某和苏某某起诉的案由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件受理后,就该案是否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并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向法院起诉亦或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法官们产生了分歧和疑惑。

二、三个阵营及其争议的原因和依据另一部分

1、一种观点认为:超龄人员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调解范围,既不能认定为工伤,对其发生的损害赔偿争议,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如案例中王某和苏某某的做法。其依据是:一、1999年3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不管其身份是农民、居民或离休人员,无论是否是否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均予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故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调解范围,不能认定为工伤。

2、另一种认为:超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可以形成劳动关系,因工伤亡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理由是:一、我国《劳动法》只有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从事劳动的人员,法律未作禁止性规定。二、工伤保障的本意是保护因工受伤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我国目前职工退休年龄延长的现实,务工人员有老龄化的趋势,加之工伤保障的范围逐步扩大,仅仅一句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不予工伤认定缺乏法律依据。为了更好地保障依然务工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超龄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

3、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对该类人员应区别对待。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其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第13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故将申请者发生事故时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作为是否受理的唯一审查标准,而不区分其是否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既与《劳动合同法》也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不符,亦会造成部分伤亡职工救济无门的情形。

三、笔者的观点及其依据

关于此案,笔者认为应按劳动关系处理,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其依据如下:

1、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伤亡属于“超龄工伤”,而不属于“退休工伤”。超龄工伤是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在职职工因工受伤。退休工伤是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在职职工因工受伤。我国目前对60岁以上农民发放的老龄补贴,虽然大类上属于新农保制度,但不能等同于60岁以上农民领取了养老保险待遇,而应视为国家的惠农政策。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第13号)第七条规定精神,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发生事故伤亡的,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

2、2007年、2010年和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重庆、山东和江苏三省市高院的三次答复(〔2007〕行他字第6号、〔2010〕行他字第10号、〔2012〕行他字第13号)明确释明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伤亡的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3、我国正在分步实施延长职工退休年龄,法律并未禁止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而且作为农民也无所谓何时退休问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其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伤亡的,与民事赔偿方式相比,工伤更有利于维护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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