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法院长咋亲自开庭?审的是危险案子!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0-26 10:39:10 阅读量:

  20161025日下午,经过认真翻阅案卷,充分研究案情后,阎良法院代理院长王育龙走上审判台,担任独任法官,就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展开审理。

     樊华是这起案件的被告人,今年8月的一天下午,几个朋友约他去吃夜市,他欣然应约,开车前往。吃饭期间,因为开车,本打算不喝酒的他经不住朋友劝说,喝了几杯。几人一直吃喝并聊天到晚上8时左右,看时间不早,几人决定回家。明知自己饮酒,樊华心存侥幸,认为交警已经下班,不会有人查车,便坐在驾驶位开车回家。行至阎良某小区门口时,被正在此执勤的交警人员拦下,经酒精测试,其血醇浓度达到133.97毫克每百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2016
10月,阎良区检察院以樊华涉嫌危险驾驶罪向阎良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在听取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及量刑意见书,征得被告人同意后,案件决定采取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并当庭做出判决。判处樊华拘役1个月15天,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樊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审理完案件后,王育龙代理院长提醒各位司机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自己,为家人,为他人,拒绝酒驾,遵纪守法。
   
针对年底结案压力大,一线审判力量不足的现状,阎良法院挖潜聚能,出台多项措施分解办案压力,促进年底结案,领导带头办案就是其中措施之一。目前,这项措施已在全院展开,多办案,办好案,办难案,已成为阎良法院领导办案的共识。

        西安市阎良法院:王辉 编辑: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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